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3-050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的要求,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及询问公司相关人员后,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半年度的存放和实际
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的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
《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的各项对外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丹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贾宏海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子冬
年 月 日